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开云网页版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635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房管局、水务局、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仙桃市林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工作,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验收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竣工备案手续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完成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即视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行“验登合一”模式。
二、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对申报资料中非必填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供热管网工程竣工交接书、通信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等,建设单位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时可提交《告知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报送时限。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验收并提交有关竣工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联合验收各项工作任务走深走实。
二是加快实施。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简化竣工备案手续具体举措,细化操作流程。强化部门协作,已推行网络建设“四网合一”试点的地区,建设单位可铺设一根大容量光纤到户满足所有运营商需求,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三是强化监管。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放管服结合”,加强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提醒承诺时限,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督促各方主体履约践诺,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承诺行为。对未履行承诺的应记入其信用档案,在信用惩戒期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