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前工地所有人员应接种完成疫苗!原则上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湖北该市发文
发布:开云网页版发布时间:2021-08-23浏览次数:1219次
近日,十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接种疫苗的紧急通知》。明确:
接种范围:十堰市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
接种人员:在建工地所有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范围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保安人员、门卫人员、保洁人员、厨卫、后勤服务等人员。
接种完成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31日。
其他事项:
动员建筑工地所有员工“应统尽统”、“应接必接”,严格落实接种措施,搞好数据上报,对出现漏报、错报、瞒报、迟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领导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对所有聘用人员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乱雇,原则上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不使用近期外来务工人员。
如必须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健康码、查验疫苗接种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实时登记建档、立案备查。
文件原文: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各参建主体:
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新冠疫苗接种有关工作部署,按照2021年8月16日全市疫苗接种紧急会议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接种疫苗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
一、接种范围:十堰市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
二、接种人员:在建工地所有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范围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保安人员、门卫人员、保洁人员、厨卫、后勤服务等人员。
三、接种完成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31日。
四、接种信息报送:从2021年8月17日起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住建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确定领导、联络员报送信息(附件1)。各县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接种疫苗统计表》(附件2)由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汇总报送,市城区的疫苗接种统计表分别由市建管处、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市建投公司汇总后报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请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安排布置,落实人员于每日下午16:00以前将统计表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申超;联系电话:8672376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增强做好新冠疫苗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作为当期疫情防控的头号政治任务来抓,动员建筑工地所有员工“应统尽统”、“应接必接”,严格落实接种措施,搞好数据上报,对出现漏报、错报、瞒报、迟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领导人的责任。
(二)紧盯人员接种,确保工作落实。各在建工地的建设单位是疫苗接种的第一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落实主体,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管单位是督导主体。新冠疫苗的接种要围绕人员组织、疫苗保障、规范接种三个关键环节精准安排、精准服务、统筹推进。要做好与当地卫健委、街办、社区的联系,集中组织场地、组织人员、集中疫苗保障等抓好实施工作。
(三)强化用工管控,防止私招乱雇。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对所有聘用人员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乱雇,原则上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不使用近期外来务工人员;如必须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健康码、查验疫苗接种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实时登记建档、立案备查。
附件:1、建设工地接种疫苗联络人员表
2、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接种疫苗统计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