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开云网页版官方网站!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开云网页版发布时间:2022-09-07浏览次数:703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我省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止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督促建筑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以人员管理、现场封闭、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加强进场人员管理。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督促建筑工地加强人员入场管理,做好岗前筛查和轨迹核查工作,不得雇用无健康信息或需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合理优化施工组织,有序安排核酸检测。充分运用大数据助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按要求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并结合实名制系统,记录人员身份、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及进出时间等信息,确保施工现场进出场人员信息全记录,准确掌握务工人员在建筑工地的流动轨迹。

二是强化工地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必要的人员和材料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本土阳性感染病例的地区,施工现场人员尽量在工地集中居住,或采取施工点、居住点“两点一线”的方式活动,外出人员须报告去向并建立信息台账备查,减少零散和临时性务工人员用工方式。

三是落实现场防疫措施。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全省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鄂防指发〔2021〕23号),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疫措施。现场人员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到位,新冠疫苗应接尽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做好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杀,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生活垃圾和废弃防疫用品严格按规定处置,保持现场环境清洁;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卫生防疫用品满足现场人员日常需求。

三、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督促工程项目制定完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建筑工地一旦发生感染、出现密接等情况,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掌握,并将工地封控情况、感染阳性人数及人员隔离管控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向厅安办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5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

下一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