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开云网页版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3596次
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城建规〔2016〕4号文)和《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武城建〔2017〕40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工程监理与咨询行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履职尽责能力,有效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自律,规范其履职尽责行为,营造竞争有序、服务规范、诚信自律、多方共赢的行业发展环境。经协会研究并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本年度第二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统筹和具体组织实施。
二、检查范围
在武汉市境内从业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其所设立的项目监理机构以及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合同履约及其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和履责情况;
(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资格、履责情况;
(三)现场监理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监理例会纪要、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其回复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特别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与执行情况;
(五)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审查情况及见证取样情况;
(六)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报验及验收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指导情况;
(八)监理招标投标与费用收取情况等。
四、检查步骤与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8日至12月15日)。各监理企业应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在各项目监理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带队,按照检查内容对每一项在监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组织检查 (12月16日至12月29日)。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检查。
(三)总结、通报阶段(元月下旬)。检查结束后我会将汇同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讲评并通报,对问题较多的监理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监理行业担负重要的岗位责任和艰巨的社会责任。而部分监理企业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不配套、监理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必须按照行业自治的工作要求加以整顿和规范。各工程监理企业必须站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监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设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二)精心组织。各监理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我会将结合本地区和被检企业的工作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扩大检查的覆盖面。检查要查深查细、不走过场,要通过专项检查,真正找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促进行业整体提升。通过此次检查活动公开表彰一批在本次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履职尽责到位的优秀企业,同时对破坏行业发展秩序、恶性竞争、扰乱市场、影响行业声誉、履职尽责严重缺失、服务品质低下和不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的监理企业、项目部及个人通过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通报业主单位、上报市城建委并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理。我会也将认真总结,通过检查分析行业内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行业自治的方法和手段,将检查工作形成常态,以提升我市建设监理整体水平。
协会联系人:何冠卿 027-88109963
附件1:《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监理项目履职尽责标准检查表》
附件2:《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监理企业诚信自律标准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