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印发《2019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开云网页版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3707次
通知内容:
2019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精致武汉建设年”要求,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与管理服务效能。
一、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
(一)创新监管模式。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监管信息化系统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监督标准化、BIM技术监督运用以及大数据监管等研究,规范监管行为。
(二)强化重要环节管控。严格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对住宅工程全装修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房建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探索市政工程联合验收实施办法。
(三)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贯彻落实《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加强装配式建筑监管工作交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
(四)加强工程质量风险防控。开展建设工程外墙饰面层(砖)脱落、混凝土质量、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的工程质量风险防控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要求,结合隐患排查,强化轨道交通工程重点环节质量风险管控。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行政执法
(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的监管力度,强化工程监理监管,实行监理质量报告制度。
(六)规范检测市场。严格执行《关于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虚假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函〔2018〕59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委托检测业务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8〕803号)要求,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加大对虚假检测行为执法查处力度。
(七)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对回填土沉降、基坑施工影响、“渗漏裂”等常见问题的治理,严格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主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和构配件的验收制度落实,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八)强化业务提升。开展多层次质监员培训活动,采用集中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抓好质监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和效率。
(九)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精致武汉建设年”要求,积极开展质量行为习惯养成活动,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精细化水平。结合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组织优秀企业开展试点和观摩交流,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十)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依托行业内专家或社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重点对超深基坑、超高房屋建筑工程以及跨江跨湖隧道工程、特大型桥梁工程、重要道路工程等开展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疑难问题,补充监管服务力量。
四、优化投诉处理,完善应急处置
(十一)探索投诉处理联合工作机制。对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等的企业,且造成群体投诉、重复投诉以及社会不良影响的质量投诉,采取信息公开,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十二)着力推进应急处置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有效应对工程质量事故、恶劣天气、群体投诉及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等突发性事件,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